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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新化县政府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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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湘发改投资[2017]588号、新发改 [2016]17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共同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新化县2017年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建设地点:新化县圳上镇向荣村、新化县曹家镇水竹村
招标范围: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铺设、调粪池、进料调节池、控制室、汽水分离器、脱硫塔、USR1、USR2、沼气储气柜、发电厂房、沼气沉淀池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资规模:(1)新化县向荣腾飞农场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50万元;(2)新化县五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万元。
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未完工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方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托管账户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托管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托管账户银行账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3.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3.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3.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3.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7年11月20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 招标人
新化县向荣腾飞农场;新化县五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10 招标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由新化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负责监督。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873853747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编辑:黄芬
审核:康敏